邢台厂房承重安全检测出具鉴定报告 深圳市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成立于1978年, 1986年被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定为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第13分站,1992年被广东省建设委员会评定为一级试验室,是深圳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会员单位,2009年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主要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检测和房屋质量鉴定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能力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能力覆盖1000多个标准和方法。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路桥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设备、弱电系统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资质。
目前,拥有高级工程师、多名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等一批技术过硬的检测团队,主要技术部门有地基基础检测部、结构工程检测部、节能检测部、房屋鉴定部、建材检测部,拥有检测各专项先进的仪器设备。并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证书。至此,深圳地区获得资质项目较为齐全的为数不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之一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
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2) 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 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
二、鉴定程序:
(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鉴定文书;
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
(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6)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
(7)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令2012年第83号)
(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7号
(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750344-2004)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1999
房屋检测鉴定咨询电话 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