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幼儿园房屋鉴定质量标准 (一).房屋检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房屋质量检测工作。
2)通过资料调研、现场调研检测等方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现场检测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以文字、图示、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
4)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
5)调研拟建工程与被检测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调研并分析被检测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
6)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裂缝报警值等。
7)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全面检查,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全面检查时,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
8)施工前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告知被检测房屋的业主,并需经被检测房屋的业主确认。
所在区、街道、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应做好居民的解释和疏导工作,配合房屋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展开,为现场检测提供专人配合。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向房屋检测单位提供被检测房屋的图纸及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公司业务范围:
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办租赁合同用)
2、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3、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4、房屋质量的安全鉴定
5、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6、建筑物改造加固
7、拆改房屋安全鉴定
8、房屋地基承载力,抗震鉴定
9、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
10、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1、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2、灾后建筑物的鉴定
13、近代建筑鉴定
14、“五无”工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
1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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