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安全检测” 通知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现将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凡在合同登记备案时有产权的工商业出租房屋改变出租功、结构的和没有产权的房屋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并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我们公司是经过中国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全国企业资信评估委员会、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严格审核,我司正式荣获“全国AAA级信用施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也证明了我司严格的施工规范、的施工工艺和良好的市场诚信度再次获得了行业、及社会的高度认可。
新安社区房屋安全结构安全资深单位
沙井社区房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宝安开发区厂房结构安全检测机构
承接龙岗区经济开发区厂房楼房安全检测
罗湖地区房屋结构安全检测单位
龙岗南澳地区承办房屋安全检测资深单位
南山区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检测报告
宝安区办理房屋租赁报告认可资质单位
龙岗布吉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机构
福田区办理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报告中心
南山区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房屋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