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管理安全检测”通知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现将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凡在合同登记备案时有产权的工商业出租房屋改变出租功、结构的和没有产权的房屋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并提供安全检测报告;我们公司是经过中国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会、全国企业资信评估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协会严格审核,我司正式荣获“全国AAA级信用施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也证明了我司严格的施工规范、的施工工艺和良好的市场诚信度再次获得了行业、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公司主要从事深圳市房屋租赁检测和两规房屋检测等业务。 深圳市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业务范围:
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2、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3、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4、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5、办理房产证和宾馆、酒店、娱乐、文化、体育、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⑴ 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和附有文艺表演、卡拉OK设施的茶座、酒吧、咖啡厅、餐厅等)和电子游戏机室启用《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申领该证前必须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⑵对办理房产证,对申领旅馆业(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旅馆、旅社、饭店、酒店、宾馆、大厦、招待所、度假村、山庄、疗养院、会所、接待站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必须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6、建筑抗震性能检测鉴定
对校舍、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及无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2008年版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及验算。
,联系电话李生 邮箱286125502@qq.com QQ 28612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