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需要检查报告的有: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
文化、体育、娱乐、宾馆、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3、 公司现有各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工程技术人员26名,全部经省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拥有各种先进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40余台套,具备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构筑)物安全鉴定和评估的能力,能为社会提供高效的技术服务联系电话李生 邮箱286125502@qq.com QQ 28612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