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管理安全检测”通知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现将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动漫城,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学校、休闲会所、KTV等要做整栋安全性能检测报告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2、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3、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4、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5、房屋结构加固
6、灾后危房检测
深圳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在深圳各区各街道承接: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出具检测报告可包在街道城建科备案手续),(租赁管理所验证检测报告通过后方可付款)联系电话李生 邮箱286125502@qq.com QQ 28612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