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1、《龙岗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 申请人属单位的,提交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申请人属个人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其它相关手续通知书》(原件);
4、宗地图(原件);
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附注2】(原件);
6、检测鉴定合同【附注3】(原件)。
(二)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1、《龙岗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 申请人属单位的,提交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申请人属个人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补办规划确认文件》【附注4】(复印件);
4、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符合深府〔2010〕66号文中处理对象第四款条件的提交复印件);
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附注2】(原件);
6、检测鉴定合同【附注3】(原件)。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提交下列资料:
1、《龙岗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 申请人属单位的,提交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申请人属个人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文件【附注5】(复印件);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附注2】(原件);
5、检测鉴定合同【附注3】(原件)。
四、办文程序
步: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下载相关备案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 并按本指南第三条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及备案资料:
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领取《收文回执》;
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后重新提交备案。
第三步:申请人凭《收文回执》在办文时限期满后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领取办文结果:
A:满足实质性要求的, 领取《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证明》;
B: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退回所有资料。
五、办文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办文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七、相关表格和文本
《龙岗区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备案申请表》
本表格可在龙岗建设网()上“办事指南”中下载。
八、法律依据
1、《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一条第二款。